□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丁倩倩
本报11月13日讯 记者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3日起,青岛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对提取额度、提取机制等展开全面优化。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零材料”每人每年提取上限由原来的1.68万元调整为1.8万元,并增加夫妻二人每年最高可提3.6万元的新规,提高家庭的提取额度;拓宽全额提取群体,将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全额提取范围,支持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全额提取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帮助安居稳业;优化租房提取机制,按自然年度核定租房提取额度,不再对提取月份、提取次数等进行限制,职工可根据个人账户情况灵活取用,增强提取便利;简化企业备案流程,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加入“住房公积金支付”体系的,租房职工可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其中,企业履行全流程备案,登记企业、房源、租赁合同等租金信息的,承租职工可按实际房租支取;企业履行简易备案,仅登记企业信息的,承租职工可按政策规定限额支取,降低直付房租门槛。
目前,青岛租房提取已实现多渠道、“零跑腿”网上办理,无房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即可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等方式,线上办理提取手续,一次不用跑、资金秒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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