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上王埠社区居民委员会
关于李沧区天水路(铜川路-唐山路)道路工程范围内涉及
纪尚东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及附着物权利的公示
李沧区天水路(铜川路-唐山路)道路工程范围内涉及我社区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需进行搬迁,现有纪尚东主张对坐落于上王埠村东北天水路项目范围内的非住宅房屋及附着物享有权利,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入户调查了解,搬迁范围内上述非住宅房屋及附着物由纪尚东占有使用。
经社区查档,未查找到上述土地的相关资料,也无法确认上述非住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利归属。为明确权利主张人的法律责任,现采取登报公告和书面公示的方式向全体社区居民公开。
公示期间: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日,共三日。如有居民对权利主张人陈述的情况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社区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公示期满未有提出异议者,将依法依规开展后续工作。异议人于公示期满后发现权利遭受侵害的,应通过司法途径向权利主张人主张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权利主张人承担。
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上王埠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