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沈阳博远暖通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现将其享有的对债务人青岛东泽实业发展总公司清算组所拖欠的到期债权,民事案号(2005)青民一初字第174号,全部转让给刘军所有。
特此公告
沈阳博远暖通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