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青岛市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4月1日起,我市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机构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通知》发出后,有消息传出我市首套房贷利率降至3.45%。4月1日,记者联系了多家银行网点,有银行表示4月1日起网签的首套房贷利率按3.45%执行,也有一些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暂未变化。
国有大行已基本调整
“从今天开始,网签的首套房贷利率按3.45%执行。”4月1日,记者从工行、农行、建行、中信等多家银行网点得到了同样的答复。
《通知》中明确提出,调整适用于我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和人住房贷款。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也就是4.15%。
此次我市首套房贷利率突破性下调,是源于2022年12月30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建立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对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环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显示,我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环比已连续3个月下降,满足阶段性放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的条件。按照《通知》要求,若后续评估期内我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连续3个月同比、环比均上涨,则自下一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也就是LPR-20BP。
记者调查发现,距离上述《通知》下发仅3天时间,不少银行处于“观望”状态,尚未推进首套房贷利率的下调。我市一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首套房贷利率还是3.75%,有消息传首套房贷利率要降至3.45%,但我们还没接到正式通知。”
首套房贷利率再次下调,能为购房者省多少?以纯商业贷款10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调整前,每月还款4631.15元,到期后共支付利息66.72万元。调整后,每月少还168.57元,到期后共可少还利息6.07万元。
购房成本再降低
青岛调整首套房贷利率的同时,公积金政策再次放宽。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消息,从3月29日起,提高购买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拓宽至二套房,实施高品质住宅、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贷款额度在满足我市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前提下,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对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最高可贷96万元,叠加购买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住宅可贷额度上浮20%的政策,最高贷款额度达115万元。
若上述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购买的是我市首套住房,需贷款150万元,在今年首套房贷利率及公积金政策调整前,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元,剩余70万元申请商贷,按照等额本息贷款30年为例,该家庭每月需还6657.94元,到期共支付利息89.68万元。首套房贷利率及公积金政策调整后,公积金最高可贷115万元,剩余35万元申请商贷,该家庭每月可少还185.35元,到期后共少还6.67万元利息。
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