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1年6月6日核发予城阳区张伟排骨米饭店的注册号码为:370214600462305号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薛文强的车辆合格证一份,合格证编号:YF1482001884956,车辆型号:CSA6492LBEV3,颜色:灰色,车架号:LSJWR4098PS111821,发动机号:A123B22A10158258,出厂日期:2023-11-26,声明作废。
●遗失胶州市李哥庄镇康正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卫生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登记号:MJE03294737028117D3001,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不期而遇甜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许可证编号:JY23702810371418,声明作废。
●遗失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10日核发予平度市东浩瀚化妆品店的注册号:370283603199700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即墨区七级卫生院开具的监理费收据两张,收据编号:4020002283,金额59613.95元;收据编号:4020002284,金额:43355.6元,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万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8月6日开具给解云静的坐落于青岛市莱西市上海路万福祥苑33-2-102房款收据一份,收据号码:0352038,金额:130000元整,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市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8月28日核发予青岛金隅美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91370203MA3QFUTX43号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缴纳医疗保险费催告书
青医催告字〔2023〕
第ZQ3702122023002号
山东睿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2023年5月22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了《医疗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青医险限通字〔2023〕第ZQ3702122023002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补缴截止到2023年5月16日的医疗保险费本金2796元,医疗保险费滞纳金167.82元,合计2963.82元(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截止到2023年5月16日的金额,缴纳时医疗保险费滞纳金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际核定的金额为准)。
你单位逾期若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青岛市崂山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月4日
医疗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
青医险限通字〔2023〕
第ZQ3702122023011号
青岛利得康世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实,截至2023年11月22日,你单位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欠缴医疗保险费本金29232.4元,医疗保险费滞纳金444.18元(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合计29676.58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所欠医疗保险费,缴纳时医疗保险费滞纳金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际核定的金额为准。
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医疗保险费的,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单位申诉;也可以在六十日内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李沧区人民法院、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人:吴修伟 联系电话:88996881
青岛市崂山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月4日
声明
遗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章(褚天意 编号:3702140735607)一枚,声明作废。
彦硕商业咨询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一枚(备案号3702000814875),声明作废。
青岛市鸿邦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铭玮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3702030336925)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新益青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市北益恩诊所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3702140766781)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新益青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法人章(肖萌 3702140766783)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新益青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3702120373669)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快有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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