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青岛北客站周边区域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公告
赵磊: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于2011年3月19日发布了征收决定、公告,对铁路青岛北客站周边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您所有的李沧区四流中路40号甲非住宅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在《铁路青岛北客站周边区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与《铁路青岛北客站周边区域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您未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关于铁路青岛北客站周边区域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特此公告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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