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这笔钱可是我们一家人的救命钱啊!”近日,申请人葛成(化名)面对把司法救助金送上门的崂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激动地说。
葛成曾在某公司打工,后因劳资纠纷发生诉讼。由于公司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他迟迟未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多番努力无果后向崂山区检察院提出了执行监督。
“本人患有肝硬化难以外出务工,老伴又罹患尿毒症需要透析,女婿单耳失聪,女儿产后抑郁还强撑着抚育一双年幼的儿女……”救助申请书中的一字一句都触动着承办检察官的心。检察官经过审查,认为葛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在监督的同时应当进行司法救助。崂山区检察院立即启动了救助程序,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考虑到路途较远、救助申请人年迈且身体状况较差等因素,检察官驱车30多公里,登门为其办理了发放手续。
小案件里蕴含着大民生,每一个救助案件都承载着一个困难家庭的希望。崂山区检察院始终秉持“应救尽救”理念,对部分因执行困难无法获得赔偿导致家庭陷入困境的案件当事人,及时启动救助程序,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力求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传递出司法为民的检察温情,让检察机关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以实际行动为民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