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部分中央、省驻青单位中开展。市级层面确定10个重点领域和35个参与单位,为专项行动重点对象。
10个重点领域为:政法、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土地规划、市场监管、生态环保、行政审批领域,分别由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本单位、本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其中,政法领域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主责单位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35个参与单位为: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口岸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民营经济局、青岛仲裁办、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青岛海关、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证监局、青岛银保监局、国网青岛供电公司、市通信管理局。
其他市直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