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 帅
本报2月27日讯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于病险水库必须加快实施除险加固。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提出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和强化落实水库除险加固任务,2022年年底前,全市小型水库实现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全部配备雨水情自动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
《通知》提出,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开展小型水库管护模式创新。在完善23座大中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的基础上,2022年汛前,完成163座小型头顶库雨水情自动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2022年年底前,全市小型水库完成配备。
在落实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上,《通知》要求,已鉴定为三类坝的病险水库,2022年汛前完成1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22年实施1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对新增的小型病险水库,按照“当年鉴定、翌年加固”原则实施除险加固;对新增的大中型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