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区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了“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将“僵尸车”拖移至指定停车场,现有25辆车无人前来认领,现以公告。
请车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凭“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到崂山交警大队办理手续。逾期未来认领的,将依法对车辆作出处置。
车辆明细见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