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卫生健康委17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自愿献血年龄拟延长至65周岁。
此次修订是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的首次重大修改,征求意见稿内容扩充至60条。
征求意见稿提出,提倡十八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公民在符合健康要求的情况下自愿献血。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全血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全血间隔期不少于九十天。
记者从国家卫生健康委了解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与健康状况显著提高,对献血者年龄和采血间隔进行科学调整,主要是基于医学科学的进步与国内实践验证,以及国际通行做法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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