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规划提出,建立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支持返乡人员、退役军人、退休专家等投身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良好乡风家风民风,完善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
规划提出,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开展老年和妇幼健康、优生优育服务,因地制宜建设公共健身设施。完善基础民生保障,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根据各地情况和农民实际需求,推进敬老院等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质增效,积极发展互助养老,坚决不搞“一刀切”。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