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享受带薪护理时间实施办法(试行)》印发。除了西安,今年以来,不少地方在推动子女陪护假的升级、扩容。
西安出台带薪护理假细则
近些年,全国多地出台了带薪护理假,而西安也早已出台类似规定。《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有一项内容备受广泛热议和市民关注,即“子女带薪护理老人假”。
新出台的实施办法规定,护理时间的计算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护理时间原则上可以在一年内多次申请,独生子女护理时间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职工护理时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扣减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职工正常工作期间享受的其他福利待遇。
扬州等地放宽限制条件
目前,根据《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最近,江苏扬州、南通等地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拟取消或放宽对“独生子女”等限制条件,制定更为宽松的政策。新近颁布的《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将于明年1月正式实施。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每年享受累计不少于5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或者晋级。”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说:“全省除了扬州还有南通,也是希望可以把‘独生子女’放开到‘子女’。”
不只扬州,今年以来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民政和卫健部门相继就设立子女护理假表态。北京市民政局在答复网民关于“增加非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留言时称,设立护理假是“势在必行”。
升级、扩容需要积极探索
2016年以来,全国已有近30个省份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针对非独生子女的护理假制度仍是少数。在已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地区,独生子女每年可享有10天到20天不等的假期。另在10余省份非独生子女同样可享受护理假,不过假期天数少于独生子女。例如山东、安徽、宁夏、四川、江西、湖北规定,非独生子女每年可获得最多7天护理假,天津、云南、黑龙江、贵州、新疆达到10天。
与此同时,虽然独生子女护理假在各地推行数年,但因缺乏具体保障和配套措施,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因此,推动子女陪护假的升级、扩容,除了需要各地积极探索实施,也有赖于更高层级的立法跟进。 综合
点评
关键在落实
“父母护理假”升级是好事,但这项制度往往不具有强制性,只是鼓励用人单位放假。不少用人单位并不会主动去为劳动者放假,“看上去很美”的“父母护理假”,很可能会变成“纸上福利”。
究其原因,除了这些假期不具备强制性,还有一些与配套政策跟不上、适用范围有限制、请假程序太复杂等有关。
“父母护理假”等福利假期不能只是“看上去很美”,要让劳动者敢休能休。对此,要完善相关保障制度,增加福利假期强制性落地措施,确保更多假期能够落实。 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