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8月17日至26日,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山东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77名,作出《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等。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山东已经普遍建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过渡时期结束。
近日,本报跟随省人大宣传处的同志来到菏泽市,采访了一位参与此次代表大会的老代表,今年91岁的周艳丽。
热爱学习
投身农村劳动肯奋斗
出生于1933年的周艳丽,从小聪慧好学,特别喜欢读书。其父母虽是郓城县黄堆集乡的农民,但是十分支持女儿爱学习的好习惯,尽最大努力送她去上学。正是因为父母的支持,周艳丽成为乡里当时为数不多的高小毕业生,而且还是一名优秀团员。毕业后的周艳丽,响应国家号召,回到农村,投身到热烈的农业生产劳动中,并积极参加农村的各种互助组。
当时组织对于周艳丽的评价是:在互助组工作中,积极劳动,能起带头作用。她亲自动手领导翻地、积灰肥;在粮食工作中,带头卖余粮;在春季生产工作中,亲自发动八十多名妇女参加除草、浇麦、扑虫等田间工作。
周艳丽因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积极,1954年被选为郓城县妇联委员,山东省高小生代表大会代表。当年《大众日报》还刊登过她积极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事迹。
当选代表
为农村发展做贡献
由于在农村劳动工作中的积极表现,在1954年7月5日的郓城县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21岁的周艳丽被选为出席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后来,在1958年5月26日的郓城县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周艳丽又被选为出席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年轻的周艳丽结合当时农村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从春耕生产、农田水利、互助合作、粮食统购统销、农村商业网等多个方面撰写工作报告。
周艳丽回忆道,当年的春耕和农田管理,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妇女也是要积极参加各种劳动,要犁地、抓虫、除草、施肥。调研期间,周艳丽看到很多妇女都不分昼夜地在下井干活,问她们时,这些妇女就说:“毛主席领导俺们妇女翻了身,我们得听毛主席的话,多打井多增产,青年人出点力没什么,今后还得加油干哩!”
针对农村农民的实际问题,周艳丽先后提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建议和办法,有效地解决了当时农村农作物播种面积不规范、提水工具设备不足、部分农业生产社分工不明确等问题,受到了组织的认可和表扬。
扎根农村的周艳丽先后担任过郓城县黄堆集乡周庄村农业社的副社长、乡妇女主任,管过拖拉机站和乡里的造酒厂,并最终在酒厂退休。一辈子跟农村打交道的周艳丽一直是当地的劳动模范,直到今天,住在养老院的她还是那样的朴实、真诚。 记者 朱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