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爆料称,山东临沂市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位领导被法院执行140多万元无果,后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成为“老赖”,但其本人并未受到太多影响仍正常上班。
9月5日,记者从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侯某义确实是该局一所长。对于网友讨论侯某义作为“老赖”是否还能在政府单位任领导职位时,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民事纠纷并不影响其工作。如果将“影响”界定为停职、离职,“民事纠纷并不影响其工作”是对的。侯某义在民事纠纷中的身份是“民”,而不是“官”。他应该承担每一个失信被执行人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比如,据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法院已经发出协助函,需要单位配合把工资停掉,用于偿还债务。但基于法律平等适用的考量,除了根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法律并未赋予失信被执行人超出“民”的其他义务,也就是法律不能因失信被执行人是“官”而对其从重处理。
一个人,如果在成为公务员之前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审将其排除在公务员队伍之外的可能性很大。但一旦“进来”了,除非有犯罪或者严重违法违纪,否则,让其退出公务员队伍也并不容易。但站在“老赖”影响政府形象的角度,“民事纠纷并不影响其工作”却站不住脚。这件事引发网友热议本身就已经说明,其“老赖”身份已经影响到政府形象。 李曙明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