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符合地方性法规要求的可单人值班),且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其正常运行。
规定强调,养老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面向入住老年人宣传消防安全常识,重点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疏散路线、用火用电常识、灭火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等。(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