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做客专家:
杨有仑(青岛知名律师,从事养老法律服务23年)
主持人:
本报记者 臧硕
主持人:生活中我们时常会接到老年读者们消费上当受骗的事情,但他们却不知该怎么办。杨律师您能给读者讲讲吗?
杨有仑:好的。让我们先来说一个案例。有家健康科技公司在他们的销售微信群里反复宣传推广一款光量子芯片医用冷敷贴,称系经核准的国家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抗衰老、防疾病等功效。有位宋老先生经熟人介绍也被拉进群里。该公司以赠送礼物等方式诱导其多次免费体验,后来宋先生经不住销售人员的劝说,花费近3万元购买该产品,但使用后未觉见效。宋老先生认为这是消费欺诈,就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该公司退款并三倍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产品核准的产品适用范围仅为物理退热理疗等功能。而公司人员对医疗器械突出宣传未经国家核准的预期用途和性能,且与说明书适用范围严重不符,误导消费者,致使宋先生以明显畸高的价格购买仅具有冷敷退热功能的医用冷敷贴,构成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判决该公司退还宋先生全部货款并赔偿三倍损失。
主持人:杨律师您能解释一下这里的三倍赔偿吗?
杨有仑:这在法律上称为“惩罚性赔偿”,是指某些情况下在补偿被侵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之后,还要额外再给被侵权人一笔金钱的法律措施。如果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22条规定,构成虚假广告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主持人:您刚才几次提到虚假宣传,那么,究竟怎样就算是虚假宣传呢?
杨有仑:虚假宣传是说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以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主持人:感谢您对这个案例的讲解。最后,您能不能对老年读者朋友们作点提示呢?
杨有仑:现今,许多商家瞅准了老年消费这个重大商机,围绕老年健康、养生、用品等,大力研发销售此类产品。这本应是件好事,但有一条不可突破的底线,就是诚信经营,不允许为了追求商业利润而虚假宣传,故意误导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为老年人,也需要增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首先,当准备购买某种商品或服务时,一定要通过多种方法和渠道对它进行了解、查询,而不是光听商家介绍。当自己搞不明白时要向子女或其他所信任的年轻人询问、求助。对来自手机、微信、微博、视频、抖音、直播、广告等方式的商业宣传要保持警觉,不要被商家的一些小恩小惠所吸引、所迷惑。特别是一些大笔金额的消费千万要谨慎。如果万一不慎被骗,那么首先跟商家交涉,明确提出自己的要求。如果私下协商不成,就要赶紧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解决,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搜集好、保存好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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