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心神不宁,老爸在老家生病了,父母不在身边真是让人不放心。我提过几次带他们来青岛住,相互有个照应。可是,他们总是担心养老待遇问题,怕到了青岛领不了养老金。”近日,有读者反映自己遇到的“烦心事”。那么,父母来青岛养老,能在青岛领养老金吗?青岛市人社局有关人员对此给予了解答。
情形一
父母是外省职工,未达到退休年龄,其养老关系可否转移到青岛?
——关键在于是否在青岛落户
◎已在青落户
可以在青岛市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登记参保缴费手续,申请将外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入青岛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在青岛市领取养老待遇。
◎未在青落户
根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规定,外地户籍男性超过50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入青岛市,因此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无法在青办理退休领取养老待遇。
情形二
父母已达退休年龄,能否将外地的养老待遇转至青岛发放?
如果父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经在外地领取养老待遇,根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规定,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入青岛市,也就无法在青岛领取养老待遇。
情形三
父母是外地农民,在青落户后可以在青岛一次性补缴居民养老保险费,在青领取居民养老待遇吗?
——关键在于户籍迁入青岛市时是否已满60周岁
◎不满60周岁
新迁入本市户籍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可以在青岛市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在青领取居民养老待遇,其在外省缴纳的居民养老保险可以申请转入青岛市。
◎已满60周岁
在户籍迁入青岛市前已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由原户籍地负责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不能在青领取居民养老待遇。
友情提示
居民养老保险应按年缴费,在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允许一次性补缴,已缴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齐,其中应缴未缴的年限补缴时,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见习记者 高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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