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张某为赚取一己私利,明知公司无融资资质且自己所称的“养老基地”不可能建成使用,仍安排融资团队以养老服务名义,采取打电话、发传单、推介会、口口相传等方式,辅以发礼品、参观“养老基地”等手段,向不特定的人群进行公开集资,并承诺支付15%的固定收益、享有养老基地优先居住权和折扣及期满后返还本金,之后张某与集资参与人签订了《预存消费协议》《预存合同》等,共吸收189名老年人562万余元。随着资金链的断接,参与集资人员不仅没有拿到承诺收益,而且连本金也打了水漂。
专家点评:本案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预售养老床位、虚构养老服务项目等名义,通过办理会员卡、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手段,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本案中,张某利用老年人寻求养老保障的心理,承诺高息回报、享受床位优先居住权、入住打折等,诱骗老年人大额预存消费投资,实施非法集资。专家再次提醒老年朋友,一定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发现犯罪分子以“养老服务”进行非法集资的,不听、不信、不参与,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选择持有金融牌照,有理财产品销售资格的正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切莫相信高收益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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