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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人文青岛
四方路黄岛路易州路三角地钩沉
第一次日占时期四方路卖水所。
1924年的青岛井户图。
德占时期大鲍岛,前方空地为三角地。
胶澳商埠警察厅给工程事务所的函。
上世纪40年代四方路洗衣池。
四方路卖水所的公共水栓。

  ■周兆利

  四方路、黄岛路、易州路交界处,曾是繁闹的“三角地”,亦是新中国成立前青岛老城区最繁华的地方,后来被三聚成食品店占用。随着历史城区老建筑修复改造的推进,位于三角地的三聚成老店被拆除,一口老井赫然露出。据该店老员工讲,这口井在食品店建成之前已存在,他们还经常汲取井水做豆腐,因水质好,做出来的豆腐特别受欢迎,一度成为三聚成食品店的招牌产品。

  “太平井”

  编号绘制青岛井户图

  从档案来看,这口老井早已有之。青岛被德国占领后,城市的功能定位除了作为德国在华的商贸基地外,还是德国在华的海军基地和军事要塞。德国殖民者从战略安全角度考虑城市饮用水供应保障问题,以确保城市被围困时不会出现缺水断水之虞。在德国人看来,李村、白沙河水源地位于青岛城市防御地带之外,极易遭敌破坏,仅靠老城附近的海泊河水厂给市区供水,远远不够。为确保市区饮用水足量供应,仍需依靠原有老井水源来弥补。为此,德国人对市区原有老井进行了浚深和砌筑,并对这些水井设施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卫生,后又开凿众多新井,确保战时水源供应。

  日本人第一次占领青岛之后,沿袭德国人做法,继续开凿水井,市区公私水井数量达到98口。1922年底,青岛主权回归后,为解决水荒问题,由胶澳商埠水道局牵头,添凿2口新井,逐一维修86口旧井。至1924年9月,市内水井达百口。水道局将这些水井统一命名为“太平井”,并绘制井户详图,每个水井赋予编号,以备查考。据《青岛井户图》附记载“本局所辖水源,距离甚远。倘遇发生意外,势必取给于河流。惟查附近河流,抑或有时涸竭,因不得不谋补救之策。兹特添凿新井,并将湮没旧井重行寻出,加工修理,装置铁盖,共计百余口。均用朱红圈标图。平时严加封锁,禁止取用。一遇重大变故,水源断绝,则按朱圈位置,就近取用,有备无患,勿临渴而掘井,预防不测,免噬脐而燃眉,斯则本局用意之所在尔。是为记。”

  上世纪30年代,沈鸿烈主政青岛时,为解决水荒,除继续开辟新水源地外,由财政局拨款在台东三路、台东八路、苏州路、广州路、滋阳路、太平角一路等新开凿太平井12处。后来历届政府均鼓励民间开凿新井,弥补全市日益严重的水荒。从档案来看,四方路、黄岛路、易州路交界处的水井,深约4米,用石块砌成,历次政府调查统计中,均标识为“公井”。1946年的调查称该井“系甜水,尚属能用。”

  公共水栓

  自来水管理更规范

  三角地的东南角有公共水栓,周边居民和商铺可在此挑水,并有专人看管卖水。公共水栓是青岛城市自来水供应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干净的饮用水供应是德国人在青岛建城初期确保公共卫生安全所采取的最重要措施之一。

  德国人很早就认识到,免费向中国老百姓供应干净的饮用水,有助于保护居青欧洲侨民的卫生安全,是一种极为有效的救济措施,且有利于改善城市的公共卫生状况。所以城建初期,德国人对华人采取免费供水制度。1901年,德国人已在大鲍岛华人城安装了公用水龙头,着手向该区域的中国老百姓免费供应饮用水,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08年。同年起,德国殖民当局鉴于免费供水导致巨大浪费,转而取消了免费供水制度,开始向中国居民收取水费;但为不致削弱大鲍岛对中国商人的吸引力,总督府特别强调应该像对待欧人区一样,不能强迫大鲍岛的中国居民接通自来水,尽管早在1906年就已经有第一批华人地产自愿接通了自来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更多华人到大鲍岛殖产兴业,增加税收,繁荣城区。为此,德国人在华人集中居住区采取的是公用水栓集中供水和自愿引水入户的双轨制。据统计,截至1907年10月,青岛市区已设有34个公用水栓,185户接通了家用自来水管道。1909年10月,大鲍岛区有7个新售水站,配备了18个特制活塞式的水龙头,既可以直接交费买水,也可以按规定付水票取水。一般是2个洋油桶的水(36升)收取2芬尼(1个铜钱),接通家用自来水要比公共水栓买水便宜,德国总督府企图以此差价政策来改变中国居民的用水习惯。

  为规范自来水的管理,德国人专门出台《安设自来水规条》,规定凡是有自来水的地方,各家住户均可申请将主管道接通到家中,安装自来水时必须同时安装下水道。当时把水龙头称为“水喉”,要求每个“水喉”之下接水漏子,与污水下水道接通。对于那些距离自来水主管道较远的住户,接通与否,悉听自便,不予强求。凡是从供水主管道到水表的管道、计量水表,以及水表接通工作都由工部局负责,不许房主自己随意安设,户主只能负责自己家水龙头的开关,不允许开关街道上的自来水总闸。街道上的自来水总闸由政府派人开关。安装自来水的住户也要承担一些公共义务,如遇有邻近街区出现火灾,消防人员来扑救时,邻近住户应允许救火人员使用自家的自来水灭火,事后会根据评估给予一定补偿。

  与德租时期相比,上世纪30年代的自来水管理更加细化和规范,坚持自来水安装与上下水相配套的原则。规定只有配备下水管道才能安装自来水,“除特殊场所外,凡无下水道设备者,不得安设上水道。其因建筑房屋先设工事用上水道者,须建筑完成后,同时将下水道安设完备”,“除在设有公共混合下水道地带外,雨水道与污水道须绝对分离,并须同时安设之,但在已有污水道或雨水道之处,应分别补设”。安装技术更趋成熟,严格规定上下水道的铺设深度、管道走向等,防止两种管道距离过近,导致用水污染。上水道埋深至少1米,但在向阳和石质难凿之地可以减至60厘米。污水道深度至少需要60厘米,雨水道埋深至少要达到40厘米,混合水道的深度至少达到60厘米。上下水道除交叉之处外,不得上下叠压,其平面距离至少40厘米。

  水费标准

  采取差异化管理办法

  上世纪30年代的水费征收标准也进一步细化。1930年的自来水厂给水收费规则明确了城市供水规定,针对船舶给水、公众给水、不计量给水等供水方式,采取差异化的管理办法,收取不同费用。

  1.船舶给水

  由水厂派人管理,不限时间,凡入港大小船舶需要,即可供水,当日缴纳水费;只有遇到特殊情况才可暂缓缴纳;对那些不靠泊码头之船舶给水,则要加收运费。水费标准固定,征费手续规范,价格高于居民用水。

  2.公众给水

  公共水栓由自来水厂派人看守,一般每天日出时分开始,十点半休息,午后一点半再供水。市民购买自来水厂的水票,凭票排队购水,水票为1分钱1张,1张水票换取2桶水。水桶有一定之规,一般以当时的普通之煤油桶为准,每桶水18公升约27斤。如果使用别种水桶买水,则由自来水厂按照标准桶的水量予以计量。为杜绝看守人员徇私舞弊,中饱私囊,规定不得使用现钱与看守人员直接交易,一旦发现有违法作弊行为,买水人可直接向水厂告发,由水厂严明查办。

  3.不计量给水

  不计量给水一般为公共用水,如消防用水、公众洗涤池用水、公厕清洁用水等。公共消防水栓用水不限定时间,一旦遇有火警,各消防队都可以使用,使用后通知自来水厂查看并修理。消防队演习使用消防水栓时,也需事先通知水厂,由水厂派人前来开关。公厕给水,由卫生管理机构派人洗刷公厕时使用。公共洗涤池的给水有固定时间,基本上为每年5月开始,10月停止,具体日期根据天气情况临时决定,给水时间一般为每天早晨7点至晚上6点。

  水龙池子

  观瞻与民生皆是市井

  “春风轻拂素罗衣,薄干微闻笑语时。试向四方池畔望,浣纱今亦有西施。”这是1938年5月19日《青岛新民报》刊登的一首打油诗,描述了四方路、黄岛路、易州路三角地附近原洗衣池的风景。

  据档案记载,德租青岛之后,在市区大兴土木,市内原有的溪谷多半消失。但中国人向有河边浣洗的习惯,加之德国当局对自来水管理很严,水费很贵,平民百姓根本就用不起。德国人为保持公共卫生,防止传染病,就在四方路、广州路和台东镇专门修建了三处公共洗衣池,定时放水,供市内平民百姓免费洗涤衣物之用。这些公共洗衣池俗称“水龙池子”,名之为“池”,实为渠道,即在几处空地上铺设花岗石板,用水泥砌上长约二三十米、宽约30厘米的一圈渠道,定期放水,供附近居民洗衣,从学者朱轶杰老师提供的老照片来看,这一时期的水龙池子只有一条渠道。

  日本取代德国后,除在李村路增建一处洗衣池外,另对四方路的洗衣池进行改造。据日文资料记载,日人把四方路洗衣池改造为5×1.81米的石铺地面,并引入水道,使之成为所谓的“理想的洗涤场所”。为此日本人还在出版发行的画册中专门加以炫耀,以示所谓的“中日亲善”。1922年底中国收回青岛,除台东镇、李村路两处洗衣池暂未启用外,四方路、广州路两处每年夏天都定期开放。

  四处洗衣池中,以四方路、黄岛路、易州路交界处的洗衣池最著名、最热闹、人气最旺。每到夏令,该处洗衣池开放,为数众多的老少妇女挥汗捣衣,吸引很多人前往驻足观看,评头论足,成为当时青岛城区一景。

  1927年的《中国青岛报》曾刊载了某记者以《洗衣池旁见闻,事关国际体面,大可免了这点好心》为题的文章,对青岛官方保留该洗衣池“施小惠而失大体”提出批评。这是一篇非常有意思的报道,内容中有如下叙述:“因为昨天打那个洗衣池处经过,见有一二百老少妇女围着那一点儿脏水,红蓝黑绿摆了一地,那点水的颜色真是难看极了……惟愿聪明远见的当局可以饬令水道局把这点方便免了罢!别只顾了可怜有数儿几个贫民,把国家体面扔了。”

  胶澳商埠警察厅看到后,专门将该报道抄送给胶澳商埠工程事务所,认为洗衣池关系青岛的国际形象,希望能够引起足够重视。胶澳商埠工程事务所接函后,即派人前往实地查勘,并安排水道科更换较粗的自来水管道,同时复函警察厅:“迳启者。案准贵厅函内开:《中国青岛报》载洗衣池旁之见闻一件。饬令水道科酌核办理并希见复等因,并抄报一件到所。准此。查黄岛路洗衣池旧有水管口径太小,水流向不甚旺,以致积垢存积。今已派工更换较大一寸半水管,以资畅流而保清洁外,相应函复,即希查照为荷。此致胶澳商埠警察所。”等于否定了警察厅只顾“国际观瞻”而不顾及民生需要的建议,依然保留了这一公共洗衣池。

  20世纪30年代岛城知名诗人和教育家刘少文先生曾赋诗吟咏:“绿树阴阴池水清,低头无语各含情。此中不少倾城色,西子缘何得重名。”并在诗文后加以注释:“洗衣池在四方路,以备贫妇女洗濯者,四周围以绿树,隔绝炎曦。儇薄子往往三五成群,耽耽遥瞩,窃窃品题,甚可恨也。”可见,刘少文先生对洗衣池本身并无非议,但是对前来观看的轻薄之人确有微词。

  三角地洗衣池热闹的人气,被很多人视为难得商机,纷纷申请在此设立临时商摊。1923年5月至6月,先后有商人李兰室、诸城籍商人沈海亭、李村商人王雎基等申请在洗衣池空地开设商摊或水果摊,胶澳商埠局经过实地调查,认为设立市场、商摊不利于公共卫生,未予批准。

  延至上世纪30年代,又有市民打起这块三角地的主意。据档案记载,1932年市民张华轩、张梅浦呈请在该洗衣池上建造菜市场。青岛市政府要求财政、工务、社会三局提出意见。三局经过实地查勘,最后由工务局的资深工程师王守政主稿向市长沈鸿烈起草报告,报告洋洋洒洒,列举了5个方面弊端,逐一驳斥张华轩的不理诉求:一、该地洗衣池面积不足3公亩,能容菜摊32家,而易州、芝罘等路旁摆设的菜摊就达100余家,该洗衣池面积势难全数容纳;二、该洗衣池距离之前核准的肥城路管积堂菜市场仅350米,在此短距离之内,设有两家菜市,实不相宜;三、该洗衣池有公共广告牌一架,公安派出所一处,若改设菜市,此项公共设备无处安置;四、该洗衣池为黄岛易州四方各路交口之地,街道既嫌窄狭,楼房又形高大,若在洗衣池上建筑楼房,则周围铺户既感光线不足,又觉空气窒塞;五、池上开设菜市,难免鱼腥菜叶混杂于水内,楼下洗衣极感不便。鉴于上述五大原因,王守政认为政府应予批驳拒绝。上世纪40年代初期,又有一叫“海滨轩”的商号改换名目,提出仿照上海菜市场的设计,申请在洗衣池上空架筑楼房经营商业,后经征求意见,均以不利于区域公共卫生,影响社会治安而未予批准。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三角地的花草树木砍伐殆尽,“水龙池子”被填埋占用,这处红火了几十年的地方变成了“三聚成”食品店,原有光景成为老青岛的永远记忆。如今的三角地经修缮改造已变身闹市区的小广场,成为市民休闲的好去处。青岛市档案馆供图

  作者简介:周兆利,青岛市档案馆编研处处长,青岛地方历史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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