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11月25日讯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推广应用山东省居住证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更好地服务广大流动人口,我市将于12月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居住证。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了解到,电子居住证具有三个显著特点。第一是办证不跑腿,群众通过“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在线自助申领,公安机关网上核发,实现零跑腿;第二是亮证更方便,群众可以使用智能手机,随时随地登录“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动态查看、实时出示本人的电子居住证,方便办理各类相关事项;第三是应用更智能,实现电子证照数据统一归集、共享应用,可广泛应用于政务服务扫码、行政执法现场核验、社会化服务“亮证”等多个场景。(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杨博文 通讯员 青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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