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日讯 为拓宽被查封不动产处置渠道,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市司法局推动全市公证机构创新不动产“带封过户”自行处置模式。近日,全市首例“带押带封”不动产过户业务完成登记及贷款发放,为盘活查封资产、赋能企业融资与民生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我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带封过户”工作的通知》,加强府院联动,建立起“司法+公证+不动产登记”协同联动机制,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规范办理流程,确保衔接顺畅,形成信息共享、程序对接、服务集成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公证机构延伸“公证+”服务,与不动产登记中心、金融机构等建立“一站式”服务通道。经当事人委托,由公证机构代为办理过户登记申请、税务申报等相关手续,将原本长达数月的司法拍卖和复杂的解封解押流程大幅缩短。
不动产“带押带封”过户业务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公证预防性法律制度优势,由公证机构前置介入,对涉案不动产的产权、抵押、查封状态进行调查,组织各方就处置价格、款项分配、履行期限等关键事宜进行调解,并对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予以公证,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从源头保障协议履行。
(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记者 陈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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