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5日讯 日前,青岛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教育评价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是我市持续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创新性举措,对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若干措施》共设7部分、17项具体工作任务,针对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用人单位等方面,就评价机制、重点、方法等作了进一步细化规定。
《若干措施》在深化学生评价改革方面,更加关注对学生非认知能力的评价。《若干措施》提出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建立贯通中小学全过程成长档案,探索基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十个一”项目实施的五育融合评价机制;改革德育评价方式,多维度、多渠道收集学生日常表现情况;优化完善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监测提升机制和心理健康筛查干预机制,将学生体质健康情况作为学生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在构建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上,探索开展中小学生科学创新素养监测,将科学类课程开设情况作为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开好蓝色海洋、人工智能教育等课程。建立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特殊遴选、贯通培养机制。
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上,持续优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健全完善“两考合一、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的中考录取模式。优化中考命题路径,提高考试评价的科学性。(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董真)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