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一旦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构成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嫌醉驾的案件办理,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去医院抽血备检、制作详尽的笔录、移交检察院、制作起诉书、判决……即使酒司机认罪认罚,一系列程序走下来,费时费力。记者从交警和法院了解到,自去年9月下旬我市首家驻交警部门刑事速裁法庭正式成立以来,4个月时间内适用速裁程序宣判了30多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使司法资源配置得到优化。
醉驾害了自己累了“公检法”
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青岛主城区近年来酒醉驾行为正在减少,但仍有司机因涉嫌醉驾被交警查获。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为了固定证据,交警要连夜带着司机去医院抽血备检、制作详尽的笔录,连夜办完案件往往即将天亮。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要制作起诉书,法院选择时间开庭判决……即使是醉驾司机认罪认罚,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这一系列程序也要走下来。
各级基层检察机关和法院办理醉驾案件占用了大量的司法资源——2022年,青岛的基层法院结案的刑事案件中,危险驾驶罪占28.9%。其中,市南区人民法院对160多起因醉驾引发的危险驾驶罪案件作出判决,超过刑事案件判决总数的30%。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案情不复杂,累了“公检法”……如何为办案力量减负增效?市南区有了新探索。
青岛首创“刑事速裁法庭”
去年9月22日上午,在吴兴路,市南区人民法院、市南区人民检察院、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南大队联合开展刑事速裁法庭揭牌仪式。青岛市首个驻交警部门刑事速裁法庭正式成立。
去年3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市南交警执法办案中心揭牌运行,实现了检察机关与交警部门从案件侦查到审查起诉的联合办案模式,提高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刑事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刑事速裁法庭的成立,意味着在交警执法办案中心实现了从案件侦查到审查起诉、审判的“一站式”,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打下良好基础。
市南交警办好案件后,集中移交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法院对于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罪案件,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判——犯罪嫌疑人如果认罪认罚,省去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时间大大缩短。有的案件不到15分钟就可宣判。在速裁法庭,法院一个上午可集中宣判两到三起案件,大大节约了办案资源。
设立4个多月已宣判30多起
市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对在速裁法庭判决的一起案件印象深刻:小伙张某因酒后开车在银川西路被交警查获,经现场初检,张某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随后被带去医院抽血备检。张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血检结果显示,张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1.3mg/100ml。
速裁法庭经审理认为,张某醉驾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最终,张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的刑罚。张某当庭认罪服判,表示不上诉。
“成立刑事速裁法庭,目的就是通过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缩短办案时限、简化办案程序,为轻微刑事案件开辟‘快车道’。”办案法官表示,以“简案快审”为“繁案精审”创造条件,能节约宝贵的司法资源,让更多办案力量集中到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益等有重大意义案件上,为人民群众带来更高质量的公平正义。
记者从市南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青岛市首家驻交警部门刑事速裁法庭成立以来,已经宣判了30多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青岛交警春节严查酒醉驾
2010年4月,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施,血液中酒精含量满20mg/100ml,未达到80mg/100mg的为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将一次记满12分,罚款并暂扣驾照;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法》并设定刑罚。2021年4月,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醉驾入刑10周年”大数据: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青岛市因酒驾、醉驾造成死伤的交通事故1848起,这意味着,几乎每两天至少发生一起。
记者从交警支队了解到,春节假期期间,青岛交警执法服务“不打烊”,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仅在1月23日当晚的行动中,就查获了20名酒司机。青岛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亲朋好友聚餐时,请严格守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首席记者 刘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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