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7日讯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获悉,近年来,在广大车主的大力支持下,崂山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多年来一直位居全市前列。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继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青岛市全域范围内将于2023年起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港口码头地勤设备等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非道路移动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高排放: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经检验,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Ⅲ类限值的;国Ⅰ及以下排放阶段的(含环保编码为环X的柴油机械)。现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车主可将高排放机械出售给发动机再制造企业、机械拆解企业、山东省外,或采取发动机打孔的方式直接报废。也可通过更换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发动机的方式对高排放机械进行升级改造。严禁将淘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转让给他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升级改造及报废注销方法如下:微信小程序搜索“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选择“青岛市”,在“机械备案”一栏中,输入账号密码进行验证登录。点击“排放阶段更正”(升级改造的机械)或者“环保号码注销”(淘汰报废或跨省出售机械),选取相应车辆按要求进行操作。(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徐美中 通讯员 叶庆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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