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邮海审〔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现将山东港口青岛港新能源引航艇配套趸船项目申请用海予以公示。
申请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用海位置:胶州湾东岸中港湾海域。申请用海面积:1.0086公顷。用海方式: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用海类型:港口用海。申请用海性质:经营性。申请用海期限:40年。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6年11月6日至11月16日止,如对公示项目申请用海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12号青岛国际邮轮港区服务管理局301房间
邮编:266000 电话:0532-67757036
电子邮箱:ylggljghj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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