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外民商事审判中,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公司的登记信息查询,长期面临周期长、环节多、费用高的问题。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国际商事法庭就涉中国港澳公司登记信息查询方式开展创新实践。目前,已在2起涉外案件中对4家香港公司的注册情况进行查询,有力推动了案件审理进程。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司登记信息,由香港公司注册处、澳门法务局等官方登记机关对外公开,任何人都可以依法付费查询,信息公开、透明、有据可查。对于互联网上可以公开查询的信息,人民法院可依职权主动核对。《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法〔2021〕322号)第四部分第十六条明确,相关公共机构出具的商事登记等文件属于公文书证,公文书证可以通过互联网方式核查真实性,或者双方当事人对真实性均无异议的,可以免除相关公证、证明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法发〔2021〕35号)也就完善域外证据审查认定规则、依法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提出了明确要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的指引(一)》第四条亦明确,内地法院审查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信息资料,可以登录两地官方网站查询确认。创新实践正是依托上述公开查询渠道和规则依据展开,查询来源公开、途径合法、核对有据。
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项做法的运行方式,可以概括为“一个委托、一次查询、一份报告”:青岛国际商事法庭依法出具委托函,由公证处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澳门法务局相关平台查询目标公司的登记信息,全程留存查询页面,形成公证调查报告随案附卷。公证调查报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查取证、出具报告的要求作出,如实记载信息来源、查询过程和查询结果,来源真实可靠,公开性、确定性、可回溯性有充分保障。调查报告的效力,由法官在个案中依法审查认定。
目前,青岛国际商事法庭在2起涉外案件中,对4家中国香港公司的注册情况开展查询,调查报告已为相关案件的事实查明提供了直接参考,有力推动了案件审理进程。这一做法显著降低了跨境信息查询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且比法院单方查询更具公开性,具备在更大范围推广适用的现实基础。以往,诉讼当事人为查明港澳公司登记信息,往往需要自行委托境外律师办理,承担高额费用、经历漫长等待;现在,由法院出具委托函、统一办理查询,当事人无需另行委托、无需奔波境外,举证更加省心,诉讼更加便利。查询周期由15至30天压缩至3至5个工作日,单件费用由约3000至5000港元降至500元人民币,降幅超过70%,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青岛国际商事法庭将持续改进涉港澳公司登记信息查询方式,切实解决跨境查询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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