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昊 刘馨
今年7月对外发布的《中国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报告(2025)》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总量约1300艘,年度增幅达30%。报告指出,我国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正从试点示范阶段向规模化应用阶段加速迈进。青岛市作为中国北方海洋经济高地,区位与产业优势显著,应积极抢抓新能源船舶产业发展机遇,打造海洋经济绿色增长新引擎。
目前,青岛市新能源船舶发展态势向好,阶段性成效显著。近年来,青岛市先后发布《青岛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科技创新引领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培育打造海洋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2025-2027年)》,支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研发建造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等。同时,青岛已初步构建绿色船舶生态,形成覆盖研发设计、核心制造、配套服务的完整产业链,GHG绿色船舶创新联合中心、青岛北海造船、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企业聚力,加快关键技术突破和成果工程化应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但规模化发展仍存在多重制约,主要表现为全周期运营成本偏高,市场推广内生动力不足;核心技术尚存瓶颈,性能适配仍需提升;配套体系尚未健全,基础保障能力有待强化等。就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强化全链条产业协同,构建融合生态体系。新能源船舶产业链涵盖上游新能源关键技术研发、中游船舶设计与建造,以及下游运营与配套服务,各环节紧密相连。青岛市应集聚上中下游优势资源,打造协同创新平台,加快构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发展体系,推动产业链整体跃升。在基础设施方面,加快构建覆盖全面、高效、便捷的加注与充换电网络。通过合理布局船用绿色燃料生产基地、储运设施与加注站点,并充分利用现有岸电设施进行增容改造,建设纯电池动力船舶专用充电设施,逐步形成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
二是健全多方位支撑保障,筑牢行业发展根基。出台扶持政策,全面支持新能源船舶的研发、制造和推广,通过贷款贴息等措施,降低新能源船舶的初始投资成本,确保其购置运营“能算出账”;健全新能源船舶配套设施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甲醇、氢等新能源船舶的加注、充换电标准制定。同时,研究制定新能源船舶引航、过闸、锚泊等优先政策措施,形成政策组合拳效应。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将新能源船舶建造与运营所产生的碳减排量纳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推动减碳行为转化为可交易的碳资产,增强企业更新动力。加强航运、能源、船舶制造等多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推动政府、船舶研发制造企业、航运企业与相关院校深化合作,加强产教融合、产研融合、研教融合。
三是布局多元化示范试点,打造标杆应用场景。推动港口作业船舶新能源化。拖轮、引航船、港内交通艇等船舶,作业区域集中、运营频次高、对续航里程要求较低,且港口区域配套设施相对完善,有利于实现能源的便捷高效补给。推进海上旅游客船电动化。当前,国内已涌现多个新能源旅游客船的成功案例,如电动游轮“长江三峡1”号、高端游船“闽江之星”号等。随着电池技术进步,电动船舶在续航能力和充电效率方面将不断提升,预计未来将迎来快速增长。青岛市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发展电动旅游客船也与打造“零碳”文旅体验的目标高度契合。打造“绿色航运走廊”示范项目。借鉴国内外绿色航运走廊先进经验,依托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旅游集团等企业资源,推动部署具备全生命周期低碳或零碳排放能力的船舶,在青岛市近海或特定航线开展示范运营。
(李昊 青岛市交通科学研究院低碳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
刘馨 青岛市交通科学研究院低碳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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