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敷设供热管线施工需要,自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10日占用新和路(株洲路-新宏路)部分车道和人行道施工。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路段前后设置交通警示标志,现场设置安全员,途经施工路段行人、车辆安全通过,规范施工,避免噪音扰民。
特此通告
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崂山区大队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