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 伟
本报7月28日讯 “有了这个施工许可,就可以先给安置区项目配上管网了。”近日,青岛红建公司办事人员在办理城阳区一安置区项目管网施工手续时说,“这条路是给安置区配套建设的,但是因为一些历史问题,道路暂时没法同时开工。工程发包已经一次性发完了,这次是分批施工,我们先把管线铺设好,等条件具备了再建设路面。”
面对城市更新中的各类堵点,城阳区没有零散应对,而是从制度层面寻找系统性解法。今年以来,城阳区以解决城市更新难点堵点问题为导向,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服务。按照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城阳区选取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管线更新改造、老旧厂房盘活利用等城市更新领域,探索形成“一类事一类办”工作模式,建立标准化审批流程和快速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制。
在这一模式下,安置区建设作为城市更新重中之重,率先受益。在安置区项目审批过程中,城阳区“金牌团队”集中为多个项目办理“开工一件事”,通过多个事项并联审批,大幅加快了港东、赵村等安置区项目开工进度。同时提升城市更新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效率,为邵哥庄社区、山角社区、殷家社区等6个项目集中办理“竣工一件事”,涉及建设面积60.32万平方米,做到“提前介入、当日受理、当日办结”。
安置区之外,针对量大面广的老旧小区改造和地下管线更新,城阳区同样拿出了差异化、简便化的审批新招。对于老旧小区改造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或低风险的项目,城阳区实行项目报建单位和设计单位告知承诺制,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申报施工许可时,可以凭承诺书代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竣工验收备案时,以各部门联合审查意见代替验收材料。对于地下管线配套新建、更新改造等项目,实施施工许可分期办理,鼓励合并发包,分批实施。建设单位可依据规划许可办理进度和已批准掘路计划,申请拆分标的办理施工许可,由审批部门分批次发放施工许可。
对于老旧厂房盘活利用项目,城阳区通过扩大房产证明材料范围,对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房产手续,且符合盘活利用政策的房屋建筑(违建除外),可通过房屋建筑无产权纠纷证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文件等代替房产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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