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殡葬改革,保护生态环境与土地资源,规范殡葬秩序,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区域坟墓迁移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响水湾花园酒店东南侧、康有为墓北侧、文昌路十梅庵公园大门北侧、竹子庵公园西侧范围坟墓。
二、迁移时限:请上述范围内的坟墓丧属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相关街道或社区登记并迁至合法殡葬设施,逾期未办理登记、未完成迁移的坟墓,将依法依规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与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区民政局张咏梅51983345 虎山路街道徐敏66087041 浮山路街道曹进华87621869 湘潭路街道吴树霞 84679225 世园街道杜华颖68076012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