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青岛法院6个案例入选。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推荐2782件案例参评。最高法院经过初评、终评两轮严格评审,从中选出363件优秀案例。加上2024—2025年发布的43件指导性案例直接获评,本次评选共产生优秀案例406件。
青岛法院入选的案例分别是:青岛中院审理的《孙某、张某等诈骗案——套用绿通车辆牌照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行为的定性》《青岛某投资有限公司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宣告无罪案——以股权转让方式流转土地使用权行为的定性》《青岛某源热能设备有限公司诉陕西某光锅炉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或裁或诉”条款中仲裁协议无效的,诉讼管辖的约定并不当然无效》《某投资管理公司诉某证券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结构化融资在债券虚假陈述纠纷中的责任认定》;市北法院审理的《青岛某度科技公司诉杨某辰物权确认纠纷案——MCN机构与主播“网红”账号归属在无约定情形下应综合考量对账号的实际控制、贡献程度、风险承担等情况》;莱西法院审理的《青岛某包装有限公司诉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不罚清单”是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的示范,而不是适用“首违不罚”制度的限制》。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