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向性强,重点向上合元素项目倾斜,鼓励活动内容、参与主体、合作成果紧密围绕上合组织国家间的经贸与人文交流
●覆盖面广,既支持国际展会等标杆性活动,也兼顾中小型特色活动,支持对象既包括专业机构,也包含各类企业主体
●支持力度大,最高单项支持达100万元,多项措施设置上浮条款,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给予叠加支持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萌
本报12月25日讯 25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发布《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提升经贸合作平台能级 促进会展文体产业融合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政策》共六大项16条措施,涵盖专业展览、国际会议、企业出海、国际认证、文体活动、企业培育六大板块内容,形成“产业扶持+主体培育+国际合作”的全链条支持体系。
针对在上合示范区核心区内举办的会议、展览、文体活动等市场化活动,上合示范区将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同时,通过组织企业出海参展、境外对接、给予展位补贴与组团奖励等系统性支持,助力企业构建跨境合作网络,提升国际竞争力。该政策的有效期为一年。
《政策》强化会展经贸引领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专业展览给予支持。其中,对于聚焦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经贸领域且国际化率达到20%以上的项目,支持额度上浮3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国际会议给予最高40万元支持。“以会带展”项目可额外享受展位补贴;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对展位费给予省市补贴后的剩余部分补齐支持。鼓励组团赴上合组织国家开展经贸对接,按企业数量、外方参与规模给予组团单位最高18万元支持。
《政策》注重激活文体产业消费潜力。对大型演出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并对中小型演出、体育赛事、文博展览、研学旅行等多种业态精准施策,构建了分层分类的支持体系。国际级、国家级、省级体育赛事分别给予最高36万元、30万元、18万元支持;单场科技创新类赛事最高支持30万元。对活动组织方,引进入境游客、组织研学旅行的机构给予专项奖励。
《政策》鼓励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上合示范区内会展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1000万元,给予30万元一次性支持;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企业首次超500万元,给予20万元一次性支持;在上合示范区举办的展会获UFI认证给予20万元一次性支持,会议获ICCA认可给予10万元支持,推动产业标准化、国际化发展。
上合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宋小杰介绍,上合示范区促进会展文体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导向性强,重点向上合元素项目倾斜,凸显示范区开放平台定位,鼓励活动内容、参与主体、合作成果紧密围绕上合组织国家间的经贸与人文交流;二是覆盖面广,既支持国际展会、专业会议、体育赛事等标杆性活动,也兼顾中小型特色活动,支持对象既包括策展机构、赛事主办方、文旅活动运营方等专业机构,也包含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的各类企业主体,体现政策的普惠性与精准性;三是支持力度大,最高单项支持达100万元,多项措施设置上浮条款,对符合上合导向、国际化程度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项目给予叠加支持,激励效应明显。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