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岛律师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把律师队伍引导好、管理好、服务好”的部署要求和“五点希望”,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在市司法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突出“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加快推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主线,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升律师专业能力、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新华社等多家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青岛律师行业工作事迹100余次,社会各界发来表扬信、感谢信以及赠送锦旗1200余封(面)。全市新增1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1家律所获评全国文明单位,3家律所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新增2名全国优秀律师,1名律师获评中国2023年度法治人物,1名律师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先进个人,3名律师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名律师获评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1名律师获评山东省三八红旗手,1名律师获评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青岛市律师协会先后获评山东省服务高质量发展出彩社会组织、山东省社会组织标杆、青岛市文明单位、5A级社会组织、青岛市最有影响力社会组织等荣誉。
坚持政治统领
筑牢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党建引领作用全面发挥——
抓实理论武装“强筋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等,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员律师、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等培训班次,参训8000多人次。
强化政治把关“明界限”。推动党建入章,发挥党建对律师行业发展的统领作用。健全完善律所党组织与决策管理层重大问题事项会商机制,93个律所负责人与党组织书记“一肩挑”、97个律所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决策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弘扬红色文化“养正气”。开展“律心向党”文艺演出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等活动,引导律师队伍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统一起来,自觉做热爱国家,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奋斗者,在推动法治进步中实现个人价值。
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完善——
坚持高站位统筹谋划部署。与市委社会工作部共同印发《关于党建引领青岛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制定《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的意见》,切实发挥行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律师工作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严要求传导责任压力。坚持“抓行业就要抓党建”工作要求,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行业党委书记。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市行业党委委员每人联系1个区(市)律师行业党组织、1家区(市)律所党支部和1家局直律所党组织,保持与基层党组织的密切联系。
坚持高标准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措施17条,修订行业党委议事规则、行业党委工作规则、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行业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党建工作更加全面规范。
党建工作基层基础全面夯实——
健全组织体系。新设立律所党委3个、独立党支部43个、联合党支部1个。印发《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实施细则》,全市先后选派党建指导员108人,实现全市无党员律所党的工作全覆盖。编印《青岛市律师行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五年来,共发展党员235名。
建强战斗堡垒。印发《关于推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从政治引领等9方面细化、规范律所党组织建设要求和标准;编印、发放党务工作手册,明确律所党组织成立、换届等工作流程。落实好律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全市3家律所党组织获评青岛市五星级基层党组织。
选树先进典型。出台《青岛市律师协会会员表彰奖励办法》,2家律所党组织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1名律师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1家律所党组织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党建示范点”,15家律所、18名律师分别获评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发挥职能优势
深度融入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
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
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域发展。围绕共建“一带一路”、上合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组建7个律师服务团,为各级党委、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意见6000余件。召开胶东五市律师业一体化发展(青岛)论坛,签署《胶东五市律师协会战略合作协议》,推动五市法律服务融合发展。
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600余名律师组成的惠企法律服务团队“问需于企”,累计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20万余次,帮助企业申办创业补贴和惠企资金5000余万元,相关做法获评山东省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青岛市十大制度创新成果。组建合规指导服务团,为企业提供合规法律服务10万余次。破产管理人办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79件,助力市场主体重新焕发活力。
服务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围绕8项攻坚任务成立8个法律服务专班,服务城市更新项目240余个,累计提供法律咨询6000余场次,化解矛盾纠纷5000余件,多家律所及律师获青岛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总指挥部表彰。
在推进法治青岛建设中实现新提升——
服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09名律师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各类活动750余次,提交建议提案981件,多件建议提案获评年度优秀代表建议和年度优秀提案。积极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共参与出具法律意见书7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万余次,助力依法行政。
服务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市990名律师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利用宪法宣传日等节点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拍摄《民法典——律师有说“法”》短视频,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服务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青岛市律师调解中心组建650人的“调解员专家库”,在两级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参与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5.3万余件。推行律师参与代理申诉机制,72家律所、253名律师参与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值班工作,共接待当事人5.5万余人次,化解案件2.6万余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开创新局面——
搭建涉外合作交流平台。推动青岛中央法务区建设,建立与韩国地方律师协会交流互访机制,与韩国东亚大学法学研究所签署合作交流协议。加强与香港律政司合作交流,实现香港高级政府律师与青岛律师互访交流培训。
培育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引入一批具有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设立2家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2家律所设立了3家境外分支机构,1家律所入选首批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名录。
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举办“海湾国家投资与涉外法律服务”交流会、赴德投资法律实务研讨、澳大利亚·墨西哥“一对一”法律实务分享会等高层次涉外活动近50场,发布《上海合作组织相关国家经贸法律政策汇编》,摘录和整理17个国家的法律环境国别报告。组织律师积极服务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各类涉外主体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1.1万余件。
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中展现新担当——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选派13名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选派人数居全省首位。大力开展东西部帮扶协作,与甘肃陇南、定西,贵州安顺等地律协签署帮扶协议,37名律师获“山东律师公益事业特殊贡献奖”。
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成立助残公益法律服务专委会,依托学雷锋纪念日、三八妇女节等重要节日节点,倡议全市律所和律师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法律服务,共提供公益法律服务9.8万余件,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提供法律援助5.1万余件。
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成立青岛市律协慈善分会,积极引导律师参与“慈善一日捐”“春蕾计划”“希望小屋”等项目,举行“情暖春蕾 呵护成长”捐赠活动,结对资助354名学生,捐款30余万元。连续27年援建青岛律师希望小学,帮助1200余名学生健康成长,律师自发捐赠的爱心助学善款及物资累计超过105万元。
坚持严管厚爱
持续提升律师执业环境
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有力度——
构建全流程保障框架。制定《青岛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开展律师执业环境和权利保障调研,形成《青岛市律师执业权益状况白皮书》,共计受理12起维权案件,均已妥善处理。
制定多维权利保障措施。与青岛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研究制定看守所会见的相关措施,开通远程会见系统,律师远程会见共计8100余人次。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发“检律通”服务平台,实时向辩护律师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联合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进律师线上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工作,有效提升律师查询便利度。
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建立法官与律师“新、亲、清”良性互动关系的若干意见》,建立培训合作、业务互助等二十一项机制。组织律师参加青岛市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检律同堂培训。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与司法机关等相关人员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规范律师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中介组织相关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
行业自律管理有强度——
优化实习审核考核机制,把好“入门关”。制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件办理审核细化流程》,简化办证流程,推行“一次办好、最多跑一次”,共办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申请网上预审7265次,制证3715件。组织33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核合格3552人。
规范律师惩戒机制,筑牢“防火墙”。制定《青岛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查处实施细则》。按照调查与惩戒相分离原则,成立会员维权纪律部,招聘专职调查员,把调解工作贯穿投诉受理查处始终,实现投诉和立案双下降。
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好“组合拳”。扎实开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行业规范化建设专项提升行动、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律师执业规范化提升专项行动,编印《律师行业违规执业案例选编》,教育广大律师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执业纪律。
行业关怀互助有温度——
用力做好律师保险统保和健康查体工作。进一步优化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健康查体覆盖律师1.3万余人次。
用心做好困难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律师会员救助工作,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律师及家属提供帮助,走访慰问老律师、罹患重病律师、“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去世律师家属,发放慰问金30.5万元。
用情开展特色会员服务工作。制定《青岛市律师协会文体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细化文体活动组织流程。组建律师篮球队、乒乓球队、合唱团、辩论队等文体小组,先后举办全市篮球赛、足球赛、羽毛球赛、合唱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文艺汇演等品牌活动,活跃律师的文化生活。
锻造过硬队伍
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教育培训体系不断健全——
创新培训模式。成立青岛律师学院,聘请国内顶尖法学专家、知名律师等组成师资库,线上及线下相结合开展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青岛律师大讲堂108期,覆盖各业务领域,在线观看和参训律师达百万人次。
优化培训内容。30家大型律所的内部培训面向全市律师开放,满足律师多元化培训需求。组织开展《民法典》《公司法》《海商法》等新法业务专题培训30期。
完善培训机制。建立律所主任轮训机制和青年律师阶梯式学习培训制度,举办青年领军人才培训班,邀请名师带教,培养青年律师领导能力和执行力,与胶东四市、东西部协作地区等青年律师同堂培训,加强各地青年律师业务交流学习。
专业能力建设不断提升——
搭建业务基本技能提升新平台。组织《民法典》知识竞赛,举办全市青年律师辩论赛、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组织代表队参加全省辩论赛并荣获冠军。编印《法说公司》《法说章程》《法说股权》系列丛书。
打造律师业务技能提升新载体。与青岛市总工会联合举办律师执业技能竞赛,列入全市劳动技能竞赛总体规划。开展青岛律师法律服务产品大赛,11件法律服务产品入选全省律师行业首批产业法律服务产品名录,18个案例获评全国典型案例。
构建律师专业水平评定新体系。组织律师参加全省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180名律师通过专业水平评定。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律师业务成果评选活动,青岛市律师协会连续多年获评优秀组织奖。
人才培养措施不断优化——
加强青年律师队伍建设。制定《青岛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扶持与发展规划》,设立青年律师培养专项基金,遴选30名资深律师作为青年律师的指导老师,举办青年律师发展论坛、青年律师·会长说主题沙龙等活动,不断提升青年律师队伍综合素质。
加强专业律师队伍建设。鼓励、支持高层次人才来青岛申请律师执业,现有7名律师担任第十届全国律协两专委副主任,65名律师担任第十届山东省律协两专委主任、副主任。8名律师入选省政府法律专家库,21名律师受聘省、市两级政府和市委法律顾问,13名律师先后被评为青岛市拔尖人才,1名律师获评2023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加强涉外律师队伍建设。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纳入“人才强青”计划和“青岛菁英工程”等奖励范畴,240余名涉外律师加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数量居全省第一。30名律师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占山东入选人数的51.7%,370余名律师入选青岛市涉外律师人才库。
强化自身建设
律师行业形象不断提升
充分发挥委员会职能作用——
高质量组建委员会。组建14个专门委员会和26个专业委员会,届内新增6个委员会,共吸引1235名律师参与委员会工作,累计召开研讨会、沙龙等各类活动300余次。
考核机制激发工作动力。制订《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考核规则》,针对任期规划、年度计划、活动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年度考核采取集中现场述职、现场评分,进一步调动委员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经验交流提升业务能力。组织优秀律师先后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律师协会和当地优秀律所学习交流、考察调研,聚焦律师工作各业务领域,研究制定业务操作指引,在推进律师业务理论研究和业务拓展方面发挥了指导作用。
全面构建多维立体宣传矩阵——
培养行业宣传员队伍。组建188人的宣传员队伍,邀请专家围绕新闻选题及写作方法、短视频制作与传播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26次,培训300余人次。
突出抓好自有宣传阵地建设。调整栏目设置,协会微信公众号不断开设新栏目,开通视频号,公众号和视频号共发布稿件和视频3789篇,阅读总量突破150万,在法治网“全国市区级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周排行榜中”始终名列前茅。
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选择不同宣传载体进行精细化宣传,与中央和省、市级媒体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矩阵,针对律师行业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策划新闻采访并刊发600余篇报道,多平台、多形式、多角度讲好律师故事,选拔12名律师参加央视《法律讲堂》栏目,青岛律师行业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持续扩大。
新时代新征程赋予律师队伍更为光荣艰巨的使命和任务,青岛律师行业将以青岛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为新的起点,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律师队伍,持续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