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岛日报社(集团)数字报纸
02:要闻
企业家走进中央法务区暨“青法先生”法治护航大讲堂活动举办~~~
~~~——青岛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代表共话创新发展
~~~
青岛已面向198家企业发放2500余万元科技创新券补贴,撬动企业研发投入6000余万元~~~
~~~青岛第十织布厂老厂房打造文化创意园区,预计今年6月开园
青岛印发《办法》——~~~
~~~崂山区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持续扩面,便利群众“就近办”
~~~
青岛印发《办法》——
规范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服务行为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蔺君妍 王凯

  本报2月21日讯  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青岛自贸片区管委近日联合印发《青岛市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服务行为。《办法》将于今年4月30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随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经营主体登记愈发快捷便利,登记代理中介在服务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办法》明确,代理人应使用代理人服务管理系统主动申报代理身份,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为此,登记机关开通上线了“登记注册代理人服务管理系统”,汇总代理人主体信息、代理从业记录和违法违规信息,并对代理人实行动态实名管理。

  在服务准则方面,《办法》明确,经营代理业务的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原则上应包含“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条目,并需按照有关管理规范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明确代理人应履行主动明示身份、认真核对委托人信息、勤勉尽责等服务规范,倡导代理人不得教唆或协助提供虚假信息、不正当竞争、欺诈胁迫等禁止行为,为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划定“红线”。

  此外,《办法》还对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服务的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鼓励建立登记代理服务行业组织,制订行业服务标准,充分发挥政企桥梁纽带作用,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业的行业规划、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发布高标准的服务信息指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主办单位:青岛日报社
Copyright © right 青岛日报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第01版:首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专版
“青法先生”服务团助企止损挽损10亿余元
爱拼会赢,做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先锋
青岛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闭幕
创新券赋能,为中小企业注入创新“活水”​
“老织布厂”将变身文旅新地标
规范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服务行为
高频事项下沉街道“一窗通”延伸到基层
单向免安检换乘更丝滑
青岛日报要闻02规范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服务行为 2025-02-22 2 2025年02月22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