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岛市财政局通过完善绩效监控机制,优化监控工作环节,推进绩效监控工作取得实效。
细化监控流程,夯实监控基础。青岛财政印发工作通知,压实预算部门(单位)绩效监控主体责任,明确监控范围、内容、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保障绩效监控工作有序开展;夯实绩效目标监控基础工作,对绩效目标分解为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将“部门语言”转化为“财政语言”。
创新监控方式,提高监控质量。青岛财政在重点绩效监控中,改变过去一次性监控的做法,对实体经济、城市建设、科技教育和农业农村等7个领域项目实行多频次动态监控,动态跟踪项目实施情况,促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对部门监控的项目,将监控报告改为清单化表格形式,减轻预算部门工作负担,提高监控工作效率。
强化结果应用,确保监控实效。青岛财政实行“红黄蓝绿”灯预警机制,对监控中预警发现的问题,组织预算部门做到“随查随改、即查即改”,并加大结果应用力度,与改进管理、完善政策、调整预算等实质性挂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张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