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阳区法院执行局通过不懈努力,妥善化解了一起涉物权确认纠纷执行案件。
本案申请执行人苏某某是被执行人苏某的父亲,双方因拆迁房归属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苏某某对位于城阳区某社区的房屋及储藏室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益,但苏某拒不腾退房屋及储藏室,于是苏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苏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苏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协调,苏某称其自己花钱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要求苏某某给予相应补偿,但遭到苏某某的拒绝,案件执行进入僵局。
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执行干警联系评估公司、搬家公司,同时对下一步房屋强制腾迁方案进行现场摸排。执行干警在涉案房屋张贴腾迁公告,书面告知苏某如不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除了接受因拒不履行义务的罚款外,还将承担因腾迁行动产生的搬家费、公证费等费用。慑于执行威力,苏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寻求和解。另一方面,执行干警通过多次查控,查询到苏某就同一社区的另一处房屋及储藏室归属起诉其父苏某某的一起关联案件,法院判决苏某对该房屋及储藏室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益,同时苏某应支付苏某某房屋补偿款15万元。了解到双方在本社区内各有一套户型、面积大抵相当的房屋后,执行干警积极与社区居委会取得联系,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双方判决确认的房屋进行互换,苏某当场支付给苏某某15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本案中,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耐心调解,促进父子关系得到修复,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城阳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强化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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