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本报4月17日讯 17日下午,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政策解读会,重点解读宣传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用林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相关政策。
政策解读会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解读了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内规划保障、新增用地指标保障、耕地占补平衡、不动产登记服务等方面政策措施。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分别详细解读了用海、用岛、用林、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地等政策及办理路径。
据介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不久发布了16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提到,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同时加大低效片区征迁力度,重点引入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助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拍挂出让(租赁),实行带方案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此外,继续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制,适时公布第二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优化不动产“一网通办”服务,持续推广“全市通办”服务。
记者从政策解读会上获悉,今年青岛各部门将强化要素保障能力,严格工业用地管控措施,加强用地用海用林保障,重点项目应保尽保,深化存量土地消化处置。将用足用好政策,充分挖掘政策内涵,压紧压实落实责任,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加强协同配合,优化审批流程,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与打造“六个城市”、推动实体经济和招商引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强化要素保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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