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涛 :
本人孙正阳于2023年3月1日与王曼(身份证号码:371121********2124)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本人持有的基于(2019)鲁0203民初10281的《民事调解书》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附属担保权利转让给王曼, 王曼已于2023年3月1日成为上述债权的债权人。请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及时向新的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孙正阳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