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预算草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的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应对超预期因素影响,合力稳住经济基本盘,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持了财政平稳运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同时,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基础还不牢固,部分区市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中小微企业仍面临不少困难,民生领域保障还存在薄弱环节,政策精准性有待提升;政府债务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等。对此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3年预算草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增长6%左右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1353亿元,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支出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作了合理安排,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批准青岛高新区和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增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支出财力保障,兜牢基本民生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稳进提质。为做好 2023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完善政策实施方式,增强政策时效性和精准性,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做优做强做大,实现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的良性互动。保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社会投资,支持发展实体经济、城市更新建设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强财政政策与就业、产业、科技、社会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情况,增强财政收入预测的前瞻性。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积极盘活存量资源资产资金,用好用足政府债券,加强市区两级财力统筹,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实施。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围绕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多元供给,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三、加强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形成评价、反馈、提升良性循环。
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推动财政发展更可持续。落实政府债券资金穿透式监管措施,推动做细做实项目储备,合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增加对区市政府一般债务分配额度,督促区市建立健全政府债务偿还机制,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做好到期债务偿还工作。加强对区市国有平台公司债务风险监管,遏制增量、化解存量、促进转型,在有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政府债务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