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耿婷婷
本报12月13日讯 今天,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力度,鼓励面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问题,展开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科学技术基础支撑。根据《办法》,市自然基金项目将采取竞争择优、事前资助的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分为青年项目、原创探索项目、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
青年项目支持未获得过国家、省、市等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且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旨在培育基础研究后备队伍,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原创探索项目瞄准科技前沿,着眼全市原始创新总体布局,激励源头创新,促进相关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以提升我市基础研究整体水平,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25万元;重点项目聚焦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推动若干科学前沿或符合我市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产学研“联合资助”;联合基金项目,主要是由市级财政与联合资助单位(出资自然人)共同提供资金,在约定的学科领域支持需求牵引、应用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引导形成全社会多元化投入支持基础研究工作的格局,支持额度“一事一议”,财政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