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青岛沪康心理医院临时改变建筑物用途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青岛沪康心理医院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青岛沪康心理医院临时改变建筑物用途
3、建设地点:城阳区城阳街道春城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
4、公示阶段:临时改变建筑物用途
二、公示方式:城阳规划展览馆公示区(礼阳路109号)、城阳区政务网站、项目现场
三、公示时间: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4日
现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0日
四、反馈方式:城阳区政务网站、城阳规划展览馆公示区及现场意见箱
咨询电话:87765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