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吉科1976年出生于山东莱阳,从小进取心较强。2001年,他在莱阳市吕格庄镇团委参加工作,因很快被组织提拔为镇党委组织委员,后又先后担任羊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照旺庄镇党委副书记。
参加工作之初,于吉科兢兢业业。但随着职务升迁,他的内心开始浮躁,进而腐化变质。2012年,贵州省毕节市实施“人才强市”策略,向各地引进人才。于吉科认为,这可能是仕途成长的一条“快车道”,决定报名参加,并被任命为毕节市赫章县平山乡党委书记,后调任县委常委兼河镇乡党委书记,担负脱贫攻坚重任。
然而,于吉科逐渐放纵自我。从刚工作时每个月725元的工资一家三口用,到后来吃一顿饭就要上万元;从最初坐公交上班,到后来为追求名车豪宅不惜以权敛财……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为了出“政绩”,于吉科在没有深入调研了解的情况下,仅靠拍脑袋决策。例如,2017年3月,河镇乡实施退耕还林、荒山绿化工程项目。于吉科不顾其他乡党委班子成员反对,直接安排乡林业站实施该项目,大肆安排栽种北海道黄杨等高大乔木,造成重复造林上千亩。最终,乔木存活率低、长势很差,造成了国家资源、资金的浪费。
刚到贵州工作不久,于某某就开始给于吉科送“生活费”,每次数额2000元至5000元不等。很快就成了于吉科培植的“跟班”和“钱袋子”。于吉科还在工作中主动与企业主拉关系,对行贿者来者不拒。
经查,2016年至2020年间,于吉科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900余万元。从组织寄予厚望的青年才俊沦落为阶下囚。 毕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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