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实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充分发挥退休教师优势,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助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在实施范围上,遴选一批优秀退休教师,面向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高校开展支教、支研,每年计划选派约2万名。鼓励银龄教师投身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民办学校,投身行业、产业、企业急需的紧缺专业,帮助民办学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在资格条件上,申请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基础教育领域可适当放宽至中级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申请线下开展支教支研的银龄教师年龄一般在75(含)岁以下,参与基础教育领域的,年龄一般应在70(含)岁以下;开展线上支教支研的银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鼓励民办学校探索推行“导师制”,由高素质银龄教师担任青年教师导师,发挥师承效应,形成学科和专业梯队,打造“银龄智库”。长期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在保障措施上,民办学校自筹经费,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生活条件,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落实相关待遇保障。银龄教师援助期间人事关系、现享有的退休待遇不变。(欧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