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实现老有所养,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近年来,按照中央和地方的明文规定,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在水、电、气、暖等方面都执行民用价格,然而有些机构却在执行中遇到了尴尬。近日,部分养老机构反映此方面问题,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电费价格存异议 物业公司拒给明细
由于一直对电费价格存在异议,从今年7月1日起,怡园·时代城长者公寓的电费就一直没有缴纳。“现在我们还是正常用电,就等着物业来找我们收费。”院长董丽红说。
怡园·时代城长者公寓位于李沧区黑江路中路,2019年年底试营业,建筑面积7000余平方米。从试营业起,公寓每月所用的水电费都由所属的物业——碧桂园物业代收代缴。“根据政府文件,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暖、燃气都执行居民价格,但现在不能按照这个缴费。”董丽红介绍,中国城市居民使用一度电的价格一般是在0.56~0.62元,而他们一直都是按照0.85元的价格缴纳,“我们每个月的用电量都在25000度左右,这中间的差价可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董丽红告诉记者,他们曾多次试图和物业方沟通此事,但由于工作人员一直更换,至今没有相关负责人和他们就此事对接。“现在的情况是,我们将水电费交给物业,然后再由他们向相关部门缴纳费用。但是,他们却拒绝给我们提供明细。”董丽红表示,希望电费可以通过一户一表,直接从国家电网的APP上自行缴纳并查询用电量,而不是通过物业去对接。
无独有偶,位于李沧区京口路的某养老机构也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记者了解到,该养老机构自成立以来,一直按1.3元的用电单价缴纳电费,比居民用电价格高出一倍多。“我们这个片区都是租的一个房东的房子,每月的水电费也是直接由房东来代收。电费从没享受过优惠,水费也高,这样是不是不太合理?”
该养老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此事,他们曾找过电业部门,希望能特事特办,合表改造户表,但至今也没有解决。“如果能单独有一个电表,每个月养老院用多少电,直接交给电业局,而房东总表的用电量减去我们的,是不是就可以?”
供热结束补费用 多机构暖气费上涨
“今年供热具体价格通知还没出来,我们也都在等着。”9月13日下午,在位于市北区延安三路上的福寿星爱心护理院内,院长马岩洁给记者拿出一叠单据,其中,就包括用热对账单。
“这个院区每年的供热费用差不多近5万元,但是去年供热前,暖气公司通知我们涨价了,所以在今年初,我们又补交了费用。”马岩洁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养老机构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也就是按面积计费的每平方米为30.40元,按计量计费包括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热价使用面积9.12元/平方米,计量热价42.29元/吉焦。
马岩洁拿出2022年2月和2023年4月的用热对账单,在2022年的单子上,清晰注明使用面积、基本单价9.12元/平方米、计量热价42.29元/吉焦等列项,而2023年的单子上只有单价94.13元/吉焦列项。马岩洁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护理院使用面积2276.08平方米,去年共用热642.01吉焦,如果按原有计价方式,将缴费47908.4元,而按新的计价方式,则是60432.4元。
同样按计量缴费的还有位于李沧区的中海锦年长者公寓。负责人告诉记者,2021年,他们就收到调价告知函,表明2021-2011供热季执行单价为94.127元/吉焦;去年8月份,他们再次收到通知,用热价格要调整至170元/吉焦。“我们当时和泰能集团做过沟通,他们说原材料成本增加了,但是价格一下子翻了近一倍,有些接受不了。”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经过多方协调,加之去年10月底发改委下发通知,最终用热价格维持在了94.127元/吉焦。
记者了解到,按计量收费可根据住户需要调节温度,既节约成本,还环保。“我们平时老人房间都会根据老人身体情况调到最适宜温度,但即使这样,每年供热费用也要13万左右,如果能更优惠些,当然就更好了。”负责人表示。
记者 许瑶 臧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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