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南省医保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日前发布,涉及在湖南省开展口腔种植牙服务的各类医疗机构(含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确保“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通知要求,各市州医保部门务必于8月28日前完成本地区调查登记和造册工作,并将统计信息按要求及时报送省医疗保障局。甘肃、陕西、安徽、江西等地近期也发布了类似通知。
据了解,此前,已有多个省份探索种植牙集采或开展医保限价工作。今年4月份,宁波市医保局在全国率先推出种植牙医保限价支付政策,其中,限定国产品牌3000元/颗,进口品牌3500元/颗。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号日前消息,借鉴宁波的先进经验,将种植牙纳入集中采购,集采后,种植牙材料(含牙冠、植体一套)费用平均降幅84.17%,最高降幅达89.5%。今年5月份,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也发布了《关于开展口腔牙冠产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傅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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