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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说法
遗嘱监护保障精神残疾子女权益

  案情回顾

  张阿姨有两个子女,大的是女儿,为精神一级残疾,和老两口一块生活,小的是儿子,现在已经结婚,单独生活。张阿姨和老伴都已是年老体弱,感觉照顾女儿越来越力不从心,同时也担心老两口去世后女儿的生活如何保障?

  律师解答

  青岛联合家事法律服务中心青岛市黄海公证处刁永晓公证员表示,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张阿姨老两口作为女儿的监护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办理遗嘱监护,将来两人去世后,将他们对女儿的监护权指定由儿子或者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人来行使,指定监护的遗嘱最好通过公证处办理,按照公证处要求的材料和程序办理即可,遗嘱的内容由公证处起草。可以同时办理财产的遗嘱公证,将去世后的财产分配事先安排好。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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