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拉拢更多的投资者,非法集资人采用各种宣传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引诱,据统计,以下五种方式是非法集资者常用的“套路”:
1.公司门面选择高档办公场所或宣传自己具有国资等背景,在各类媒体投入重金进行包装宣传,或展示领导合影及奖项;
2.以“免费旅游”、送礼品等手段吸引客户,以投资“养老公寓”,许诺明显超过银行理财业务的高收益;或通过提供“养老服务”预定养老床位、预存会费可拿高收益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3.号称发行股票、认领股份等进行非法集资,或投资原始股并许诺上市后高额回报;未取得公募基金牌照或基金销售牌照,向社会公众(非合格投资者)销售基金产品;号称投资某公司借款项目,购买公司在交易所挂牌的资产包,或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销售其他公司理财产品。
4.以商品特别是纪念币(钞)、邮票、房地产及各种类型虚拟产品的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及消费积分返利、产品委托经营等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5.宣传项目高大上甚至花里胡哨,打着石油交易、贵金属交易等旗号,或以高新技术开发、国家项目开发为名许以高额回报,引诱群众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