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7日讯 刘某在王某的葡萄园旁种植白蜡木,导致葡萄园日照被遮挡,影响了葡萄收成。王某找刘某沟通多次无果,随将其告上法庭。近日,莱西法院宣判,刘某移除对王某承包地有采光影响的部分白蜡树。
王某与刘某是同村村民,王某承包的土地与刘某种植的土地紧密相邻。2014年,王某在其承包地上建造大棚种植葡萄。次年,刘某在相邻土地上栽种了一片白蜡树,树林与王某的大棚间距离仅为两米左右。随着时间的推移,白蜡树逐渐长高,午后的阳光被大片遮挡,严重影响靠近白蜡树的大棚采光,进而影响了葡萄的生长和收获。
王某多次与刘某沟通,希望刘某能采取措施解决采光问题,但均未果,王某将刘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王某与刘某作为相邻权利人,应当本着有利生产、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然而,刘某种植的白蜡树已严重影响王某的葡萄生长,其行为已超越了王某合理的容忍限度,王某有权要求刘某排除妨害。法院终判决刘某移除涉案土地上对王某承包地有采光影响的部分白蜡树。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陈小川 实习记者 臧千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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