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日讯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文明施工“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市政公用及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压牢压实参建单位整治提升工作主体责任,推进整治提升工作扎实开展。经过半月重点攻坚,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落实包保责任,严格实施网格化管理。要求各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项目的文明施工部位逐一划定网格、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包保责任人并在责任区域挂牌公示。
建立日巡查及台账销号制度。要求各参建单位成立文明施工专项巡查组,建立日巡查制度,明确检查标准,建立问题台账。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完毕,形成工作闭环。
畅通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完善公示承诺制度,各项目在工地大门处张贴文明施工整治提升公告牌,明确各参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文明施工定期通报机制。主管部门根据检查情况,每半月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文明施工管控措施到位、精细化管理水平高的工地予以通报表扬;对施工现场“脏、乱、差”、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的工地,将进行通报批评。
据悉,目前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截至7月30日,市内三区在建市政公用及全市轨道交通工程领域共计146个工地已初步完成文明施工整治提升工作,累计规范整治施工围挡10万平方米,更新设置公益宣传广告3792幅,修补调流道路和沟槽8000平方米。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努力将市政公用和轨道交通工地打造成展现青岛特色、传播文明风尚的城市亮丽“风景线”。
(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 记者 王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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